10月8日,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省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利率。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省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现行的2.75%下调至2.6%,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3.25%下调至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为3.025%,五年期以上为3.575%。
二、对于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仍执行原利率,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三、对于已经受理且放款日为2022年10月1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四、因利率调整,中心业务系统需要修改相关参数设置,已受理未发放的贷款需延期发放,敬请谅解。业务系统调整期间贷款资料正常受理。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郑州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含五年)以下由现行的2.75%下调至2.6%,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3.25%下调至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五年期(含五年)以下为3.025%,五年期以上为3.575%。
二、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三、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受理但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时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四、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次数认定。各分支管理机构参照本通知执行。
10月8日,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内容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鹤壁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现行的2.75%下调至2.6%,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3.25%下调至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为3.025%,五年期以上为3.575%。
二、对于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一年的仍执行原利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2022年10月1日(含)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23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三、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2022年10月1日(含)后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并按照《鹤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鹤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等规定和约定,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四、2022年10月1日(含)后申请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标准执行。